債務人 不履行 怎麼辦?yunhgeNov 5, 20211 min readUpdated: Dec 8, 2021交付不動產的執行絕非易事,執行法院除就執行名義主觀效力等可能會有調查之必要性外,對於交付土地的執行客體,如執行力是否擴張等問題也可能需要調查,再就執行程序上會發自動履行命令,債務人不自動履行,則會定期履勘現場,履勘現場後,債務人若仍不交付,就會發執行命令定期執行,實務上的程序大概是這樣,供大家參考。另外債權人所先墊付之拆除費用,應該是由債務人來負擔,為執行費用。新聞連結
租金不繳 怎麼辦? 150萬!!租金不繳 怎麼辦? 150萬!! 積欠的租金要回來是很正常的,只是為何不一起為遷讓房屋的處理呢?這樣除了有金錢債權的給付判決外,還會有請求遷讓房屋的確定判決,那麼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了。 歡迎我們諮詢討論~~ 問事 安心 無距離 Line ID : yunhbo...
拆屋還地 ?!看到這樣的事件,心中充滿無奈。縣府有執行名義(已確定的判決),而執行法院依照執行名義的內容執行,事實上並無違誤,縱使有監察院的彈劾文,但那是不具有法律上效力的,無從阻礙強制執行的進行。 從報導看起來,縣府是想請求拆屋還地,以利都更,因居民的反彈,加上有金錢債權(不當得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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