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還地 ?!
- yunhge
- Dec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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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樣的事件,心中充滿無奈。縣府有執行名義(已確定的判決),而執行法院依照執行名義的內容執行,事實上並無違誤,縱使有監察院的彈劾文,但那是不具有法律上效力的,無從阻礙強制執行的進行。
從報導看起來,縣府是想請求拆屋還地,以利都更,因居民的反彈,加上有金錢債權(不當得利)的請求,所以可能以查封房屋為手段,屆時主張承受來取得房屋所有權而達到拆屋的目的。這樣看來,居民很需要熱血正義的律師來幫他們提起訴訟,維護他們實體方面的權益。
就如我們之前也提過的,執行程序很多時候也需要公平正義的。即使是沒有違誤的強制執行事件,也期待縣府能拿出同理心來看待解決,以較小的侵害手段來盡力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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