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遷讓房屋#履勘現場#定期執行
- yunhge
- Feb 1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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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是有取得請求遷讓房屋的執行名義,而說及遷讓房屋的執行又是一項頗為繁雜的問題,在執行程序上,免不了還是會有執行法院的履勘現場後才會定期執行,所以就來說說有關於履勘現場的問題吧。
執行法院在履勘現場時,也會視情形看一下債務人有無自動搬遷的可能,如果有的話,那麼通常會勸導債務人與債權人互相讓步,來約定自行搬遷的時間。
另外其他一些可能會存在的情形,像是債務人家屬有無特殊的情形,有沒有對執行人員惡意攻擊或是使用暴力,還有債務人家中有沒有特殊擺設、祖先牌位或神像等,甚至連裝潢得否准許拆遷,有沒有飼養動物等也是執行法院在履勘現場的時候會特別注意的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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