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扣押#查封不動產#扣押租金
- yunhge
- Sep 13, 2022
- 1 min read
Updated: Oct 2, 2022
大家對於這個新聞事件還有印象嗎?是使人生氣又悲傷的事件!禁止酒駕!不想再看到有家庭破碎…
從報導上看來已有先為保全程序,取得假扣押裁定後將債務人所有之房屋聲請假扣押執行。對於已登記的不動產,執行法院會先通知地政機關為假扣押查封登記,而不動產假扣押之查封程序,與金錢請求權終局執行的查封程序相同,也會由執行法院的執行人員製作假扣押執行筆錄。
另外報導中有提到債權人也有聲請對於債務人之租金債權請求權為假扣押執行,是屬於對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的假扣押執行,執行法院也會發扣押命令,禁止第三人來向債務人清償,只是假扣押僅是在保全將來的強制執行,所以並不會對於該扣押的權利來進行換價程序,也就是說第三人於收受假扣押之扣押命令後,可以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5條之2第1項的規定辦理提存,並向執行法院來陳明;也可以向執行法院來支付,由執行法院依照同法第133條規定來辦理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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